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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 2026国资监管“变局”已至!《企业国有资产法(修订草案)》修订,对国企意味着什么?

发布来源:易知行咨询集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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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07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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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信息概览

2026年4月27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《企业国有资产法(修订草案)》进行了初次审议。这是该法自2009年施行以来的首次系统性大修,修订草案共9章109条,其中修改71条、新增32条,力度之大前所未有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分组审议中一致认为,修改完善企业国有资产法,以立法引领和保障国资国企改革发展,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法治建设,对于保障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以下西安易知行管理咨询将立足专业视角,为您深度解读。


一、底层逻辑重塑:从"管资产"到"管资本"的法治跨越

本次修订最核心的变革,是国资监管底层逻辑的根本性重塑。从原来的以"防范国有资产流失"为核心目标、侧重管资产管企业的兜底式监管,加快转向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、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线的新型监管框架。厘清政企边界、政资边界,推动监管部门回归资本监管本职,监管重心聚焦国有资本布局优化、投资回报管控、风险防范化解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大核心维度。


二、破解"所有者缺位":国有股权董事制度的确立

针对国企治理中长期存在的"内部人控制"和所有者虚置难题,修订草案最引人注目的制度创新是明确建立"国有股权董事制度"。国有股权董事需依法独立行使职权,薪酬考核由派出机构统一管理,确保其在表决时"挺直腰杆",真正代表出资人意志。这意味着集体决策不再是"免责金牌",投赞成票的董事及经办人员均需对决策后果承担责任,过往"法不责众"的幻想将彻底破灭。


三、打破"九龙治水":全口径覆盖与穿透式监管

修订草案首次在法律层面将监管触角延伸至"全口径"领域,特别是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将数据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监管范畴,补齐数字化转型中国有数据资产监管制度空白。草案明确"穿透式监管"要求,监管要覆盖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控股、参股权益的全生命周期,从"纸面审计"向"实时监测"转型。多位委员建议在总则中明确全覆盖、穿透式监管要求,强化对国有企业多层架构的管控。


四、容错机制的法治化:尽职免责制度

草案明确在科技创新、战略新兴产业投资等前沿领域,只要管理人员已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、充分获取信息并有合理理由相信决策符合企业利益,即可免于追责。这种"容错机制"的法治化,旨在破解当前部分国企存在的"怕担责、不敢投"的"躺平"心态,鼓励企业家精神在合规框架内大胆闯、大胆试。


五、对企业的实务建议

制度对标先行。企业应系统梳理现有资产管理制度,对照草案要求进行修订完善,分类匹配制度体系。

优化公司治理流程。 落实国有股权董事制度,明确董事会法定职权,完善合规可追溯的决策机制。

启动全口径资产清查。对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等逐一核查,厘清资产数量、现状及产权归属,确保账实相符。

建立"尽职免责+终身追责"责任体系。厘清容错机制的免责边界,将资产管理成效列入绩效考核体系。

信息来源:中国人大网《企业国有资产法(修订草案)》一审公开草案、新华社、中国人大网权威报道;解读:西安易知行管理咨询